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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浙江省药监局分别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共曝光123批次不合格药品。
广西:45批次
4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2017年第2期(总第43期)药品质量公告,2016年第四季度该局组织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经核查确认,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有6批次药品制剂和39批次中药饮片。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已组织有关市药监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不合格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制剂部分
中药饮片部分
福建:13批次
4月5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3期(总第64期)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将本次抽验发现的1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
目前,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
浙江:65批次
4月6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将2016年第4季度全省药品抽验发现的65批次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其中:
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且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共有9批次;
在经营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共有28批次;
在使用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共有2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