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算,目前全世界约有1.6亿名14岁以下儿童,其中,每年因玩具伤害事故多达数十万次,每年都有儿童因玩具伤害而致残甚至死亡。
我国每年因玩具不安全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儿童伤害事故高达数万起, 仅某儿童医院一项统计表明,该院近五年来接治了500余例因小部件进入食道的抢救,:我国将出台《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消除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缺陷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儿童人身健康和安全。
因此,我们呼吁中国玩具行业要立相应的缺陷玩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强化玩具和儿童用品经销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注意义务,规范玩具和儿童用品市场秩序,着力从源头上防止不安全玩具和儿童用品流入市场。
更重要地, 厂家在生产相关玩具的时候有义务和责任把风险告知消费者,避免给儿童带来任何可能的伤害。
玩具警告語要求大全
玩具包装袋太薄 或引起儿童窒息
天津某儿童音乐玩具,标签说明适合3岁以上儿童,于2015年4月一批拟出口韩国的玩具产品因外包装存安全风险隐患,被下达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予出口。据统计,此次共涉及问题玩具1010套,货值58580美元。
目前,国内外均对玩具使用的包装薄膜有严格规定。如欧盟要求内外包装的塑料薄膜和用柔软塑料制成的袋子,平均厚度应不小于0.038毫米。玩具产品包装袋过薄的风险不容忽视。国内就曾多次发生因过薄塑料包装粘附于儿童口鼻,而引起的窒息伤亡事件。
小部件引起窒息危险
出于防止窒息的安全考虑,玩具行业的众多的安全性标准里面,有一个小部件测试,
标准包括:ASTM F963 4.6,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EN71-1998 8.2,(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GB6675-2003 A.5.2, (中国玩具安全技术规范)、16 CFR 1501,(美国联邦法规,小物件/小对象标准)玩具从设计制造,到正式进入不同的国家/地区销售之前,都需要进行此类测试。
测试程序:
1、将测试物件在自身重量的作用下以不同方向放入小物件测试器中。
2、如测试物件完全沉入小物件测试器中则视为小物件。
欧盟的玩具应附有合适、清楚、易读的警告语以便减轻使用中的固有危险,就如关于玩具安全的1988年5月3日欧洲理事会指令88/378/EEC号(发布于1988年7月16日官方期刊EC No. L187)中的基本安全要求所述的。
作为惯例,警告语、警戒和使用说明应当使用玩具售卖国的国家语言。
销售时没有包装(如在一个展示盒或一个自动售货机中的)的小玩具必须附着有合适的警告语等。只在展示盒上有警告语是不足够的。
玩具或其包装上必须用显眼、易读易懂并且不易擦去的形式(见备注1)标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或进口商的名称和/或商号和/或商标和地址,并带有CE标记以表明假定符合上述指令的基本
安全要求。在1993年7月22日欧洲93/68/EEC号理事会指令给出了对CE标志的法定要求。
备注1――检验玩具标识是否“不易擦去”:先用浸过清水的软布擦拭15秒,再用浸过酒精的软布擦拭15秒,然后检查玩具标识。如果字体仍然清晰、牢固,即合格。
备注2――该“CE”标记包括大写字母“CE”,并采用在93/68/EEC号理事会指令附录五内图示的样本的形式,即下图。如果将该标记缩小或扩大,必须尊重样本内所提供的比例。CE标记的各个部分,必须实质上有相同的竖立尺寸,不可小于5毫米。
欧盟的玩具应附有合适、清楚、易读的警告语以便减轻使用中的,警告语、警戒和使用说明应当使用玩具售卖国的国家,玩具必须附着有合适的警告语等,只在展示盒和说明书上有警告语是不足,明显不适于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并非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对36个月以下的玩具如果可能有危险,必须标有警告,再加一个简单说明,说明要限制使用年龄的具体危险,注:“警告”/“Warning”/”Warnings”这词应放于句首,后尽可能跟感叹号。
玩具警告语不应误导或者错误。一个玩具或包装上的警告语不会免除生产商或者法定代表对于玩具符合此要求的责任。
并非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对36个月以下的玩具如果可能有危险。必须标有警告,
如“Not suitable forchildren under 36 months (不适于36个月以下儿童)”或“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 (不适于3岁以下儿童)”,再加一个简单说明,说明要限制使用年龄的具体危险。注:“警告”这词应放于句首。
年龄警告语应清楚、易读地显示在产品的销售点。年龄警告语应显示在玩具自身或零售包装上。具体危险的说明应显示在传单或使用说明上。
年龄警告语可用EN71-6玩具安全-第六部分:“年龄警告标志的图形符号”中规定的符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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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语大全
1.橡胶气球
包装应有以下的警告语:
“Warning! Children undereight years 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or broken balloons. Adultsupervision required. Keep uninflated balloons from children. Discard brokenballoons at once. (警告!八岁以下儿童可能因气球未充气或弄破而导致哽噎或窒息。需要成人监视。确保未充气的气球远离儿童并马上把破烂的气球抛弃)”。
2.天然橡胶气球
包装应指明
“Made of natural rubberlatex (由天然的橡胶制成)”。
3.安装在横梁上的滑梯、悬挂秋千和环、吊架、绳索和类似玩具以及其它用于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
必须要配以说明,提醒使用者对主要部件(悬挂件、紧固件、固定件等)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同时指出,如果不进行上述检查,玩具有可能倾翻或导致坠落。
如有可能必须把上述说明固定在玩具上。
对玩具的正确安装也必须有说明,指出如果安装不正确就会而产生危险的部件。应给出适合地面的相关资料。
4.水上玩具
包装必须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Only to beused in water in which the child is within its depth and under supervision.(警告!只能用于水上,水深不能超过儿童身高,在成年人监护之下使用)”。
上述警告必须耐久,其颜色要与玩具本身形成鲜明对比。字母高度最小必须为3毫米。对于充气玩具,上述标志必须离其中的一个气阀100毫米以内。任何广告册或图片不能说明或暗示儿童在不受监护下使用此类玩具是安全的。
5.功能性玩具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To be usedunder the direct supervision of an adult.(警告!在成年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此外,这些玩具必须附有使用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同时要警告使用者不遵守这些注意事项将遇到危险。应该指出,上述危险一般与模型玩具和仿制玩具所模仿的器具或产品有关。还应该指出这些玩具必须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 对含有功能性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的玩具
必须在玩具的包装和附带的使用说明上提醒注意类似这类尖端和边缘潜在危险。
7. 带弹射物的玩具
必须附有使用说明,提醒注意使用非制造商提供或推荐的弹射物的危险。
能够释放动能超过0.08J的弹射物玩具应附有以下警告语:
“Warning! Do not aim ateyes or face.(警告!不要对准眼睛或面部)”。
8.仿制保护面具和头盔的玩具(如:摩托车头盔,工业安全头盔和消防队员头盔)
必须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This is a toy.Does not provide protection. (警告!这是玩具。不能提供保护)”。
9.连接玩具与儿童的绳索超过2m的玩具风筝和其它飞行玩具
必须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Do not usenear overhead power lines or during thunderstorms. (警告!不能在雷暴中或在架空的电线附近使用)”。
10.作为玩具出售、供儿童使用的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和滑板
必须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Protectiveequipment should be worn.Not for children with a body weight of more than 20kg.(警告!应穿戴防护用品。不适用于体重超过20公斤的儿童)”。
此外,因为使用玩具要求较高的技巧,在使用说明中应当提醒使用者小心地使用玩具,以避免会造成使用者或第三者伤害的摔倒或碰撞。所推荐的防护器具(头盔、护腕/手、手套、护膝、护肘等)也应当带有一些使用说明。
11. 供用线、绳、松紧带或皮带横越过摇篮、童床、婴儿车的玩具
必须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To preventpossible injury by entanglement,remove this toy when thechild begins to push up on hands and knees. (警告!为防止可能发生的缠伤,在婴儿开始用手、膝撑起时,要将玩具取下)”。
12.注满液体的出牙器
必须有下列说明:
“Cool only in a domesticrefrigerator,do not place in the freezer compartment. (只能在家用冰箱内冷藏,不能放在冷冻室内)”。
13.专门设计用于玩具中的火药帽必须在其包装上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Do not fire indoors or near eyes and ears. Do not carry capsloose in a pocket (警告!不要在眼睛或耳朵附近点火,不要将火药帽松开放在口袋里)”。
14.可产生高脉冲声级水平的玩具或包装应有以下警告语:
“Warning! Do not useclose to the ear! Misuse may cause damage to hearing. (警告!不能在耳朵附近使用!滥用可能会引致听觉受损)”。
15.对于使用火药帽的玩具应加上:
“Do not fire indoors!(不能在室内击发!)”。
16.玩具自行车应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A protectivehelmet should be worn when cycling! (警告!骑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此外,使用说明应含有提示指出自行车不适合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并且,父母和监护人要确保儿童被正确地教导如何使用玩具自行车,特别是在安全使用制动系统方面。
17.用于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由于其结构、强度、设计或其它因素而不适合36个月以上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应有下列警告语:
“Warning! Not to be usedby children over 36 months (警告,不适于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
还应简要地说明要求有此限制(如:不足强度)的具体原因。
年龄警告语,应清楚、易读地显示在产品的销售点。
18.含有拉直长度超过50mm的单纤维且附于织物基面的玩具应有以下标签:
“ Caution! Not suitablefor children under 10 months due to long hair. (注意!由于长毛发而不适于10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19.三岁或以上儿童使用的小球,标识应写明:
WARNING:
CHOKING HAZARD---Toy contains a small ball.
Not for children under 3 yrs.
警告:
窒息危险---玩具含有小球
不适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20.至少三岁但小于八岁儿童使用并含有小球的玩具或游戏机,标识应写明:
WARNING:
CHOKING HAZARD---Toy contains a small ball.
Not for children under 3 yrs.
警告:
窒息危险---玩具含有小球
不适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21.三岁或以上儿童使用弹子,标识应写明:
WARNING:
CHOKING HAZARD---This toy is a marble .
Not for children under 3 yrs.
警告:
窒息危险---本玩具是弹子
不适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22.至少三岁但小于八岁儿童使用的玩具或游戏机含有弹子时,标识应写明:
WARNING:
CHOKING HAZARD---Toy contains a marble .
Not for children under 3 yrs.
警告:
窒息危险---玩具含有弹子
不适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23.乳胶气球或任何含有乳胶气球的玩具或游戏机,标识应写明:
WARNING:
CHOKING HAZARD---Children under 8 yrs,can choke or suffocate on uninflated.
警告:
窒息危险---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可能对八岁以下儿童产生窒息危险.
需有成人监护.
将未充气的气球远离儿童.
破裂的气球应立刻丢弃.
24. 标识说明的组合---含有多款受本节标识要求限制的产品,可将有关资讯结合,但精简说明必须载明所有必要资讯,以清楚说明每件产品可能导致的危险.对于包含有气球以及小球,小物件或弹子的产品,只有信号词和危害描述词可结合在一起.
25.小包装的其他标识说明---玩具或气球的小包装,其主要展示面等于或小于15 in2 以及用三种或多种语言表示警告说明时,可将标识说明设于非主要展示面,但主展示面下面需标有适当说明以及箭头或其他指示符号,指示购买者参阅印于包装盒上其他展示的标识说明全文.
26.活动装置玩具
所有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的活动装置玩具及其包装必须有 “从出生到5个月”的年龄标识.所有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的活动装置玩具,或供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再移向墙或天花板的活动装置玩具,及其包装必须按5.2规定加贴安全标识,标识必须完全按照下面的格式和措词声明:
CAUTION
Possible entanglement injury.Keep out of baby’s reach.
Remove mobile from crib or playpen when baby begins to push up on hands and knees .
小心
可能发生缠结伤害.勿让婴儿接触.
当婴儿开始靠手和膝盖推着站立起来时要将活动装置玩具移开.
27.仅供连接在墙或天花板上的活动装置玩具及其包装必须按5.2规定加贴安全标识,标识必须完全按下面格式和措词声明:
CAUTION
Possible entanglement injury.
Keep toy out of baby’s recah.
小心
可能发生缠结伤害,
勿让婴儿接触.
28.(折叠式)婴儿小推车和童车玩具---用线,绳,橡皮筋,或带仅供横悬在(折叠式)婴儿小推车和童车上的玩具,及其包装必须按5.2规定加贴安全标识,标识必须完全按下面的格式和措词声明:
WARNING
Possible entanglement or strangulation injury when attached to crib or playpen.
Do not attach to crib or playpen.
警告
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时可能发生缠结或窒息危害,
请勿连接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
29.摇马和类似玩具
座位距离地面高度不小于600mm的类似玩具,须注明:
Warning! Risk of falling. Do not leave childunder 36 months sitting or playingunattended.
防止跌倒危险,不要让3岁以下孩童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坐在玩具上玩。
30.磁铁类玩具
磁铁是玩具中最广泛的部件之一,市场上常见的磁铁组成的玩具由圆形磁铁和铁管构成的实物拼图等。小磁体容易从玩具中脱落,而儿童一旦吞下,这些玩具会透过肠壁互相吸引,重合导致可能致命的肠穿孔或肠梗阻等严重伤害。
对于供8岁及以上儿童使用的磁/电性能产品,都要求标注警告语:“警告!此类产品含有小磁体,不适合8岁以下儿童”等。如果要增加磁体在8岁以下儿童玩具,需要做严格的评估,确保磁体不会在各种滥用测试之后不会跌落。
31.电线长度超过300mm的玩具
“Warning, long cable. Strangulation hazard”
警告。长电线,缠绕危险。
消費者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完玩具之后,拆开外包装就直接扔掉,很少有人会注意并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示语。购买的时候也仅仅是注意到玩具产品本身,外包装也很少有人会仔细阅读。
在此,我们[中国玩具技术交流]就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玩具产品的时候,要尤其注意玩具包装上的警示信息,按照年龄层次的不同购买相应的玩具。(详细请参考[中国玩具交流]发布的《玩具适合年龄判断》文章,或关注下面二维码获取资料)
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更应该谨慎。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玩耍的时候,都喜欢放进口中,容易误吞玩具中的小零件或者被尖角割伤。因此,家长在购买玩具的时候,要仔细检查,还有阅读玩具的包装上注明的玩具成分。
玩具拆封之后,应立即收好或者丢弃塑料包装或薄膜,不要让孩子拿来玩耍,容易造成窒息的危险。而对于电动玩具或者塑料玩具存在间隙/圆孔等问题(玩具上直径在6mm与21mm之间的薄圆孔,会造成成深入孔中手指的坏死)。据了解,浙江省在公布2013年玩具产品监督检查结果中,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9%。主要问题集中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等,可能会对少年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因此,家长在购买玩具的时候,要注意玩具包装上的警示语,看清楚玩具产品的组成成分、是否有3C认证,适用年龄以及厂址、厂名、联系电话等,或者建议购买正规大品牌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