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甲亢不是妊娠的绝对禁忌证,但如果备孕期准备不足、妊娠期间病情控制不好,同样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了确保能够安全平稳地度过孕期,以下这些问题您一定要知晓。
一、甲亢治愈或病情稳定后再怀孕
甲亢会影响女性的生育功能,孕妇容易发生流产、早产和胎儿生长受限,同时,抗甲状腺药物(ATD)对胎儿发育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最理想的情况是甲亢治愈停药后再怀孕。
如果患者因为年龄问题急于怀孕,也最好是在病情稳定、使用小剂量ATD便可维持甲功正常的条件下怀孕。另外,如果甲亢患者之前服用的是甲巯咪唑,最好是把甲巯咪唑换成丙硫氧嘧啶后再怀孕,因为甲巯咪唑存在一定的致畸风险,不宜用于孕早期。
“妊娠期甲亢”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所用药物包括:丙基硫氧嘧啶(PTU)和他巴唑(MMI)。PTU不易通过胎盘,致胎儿畸形的风险较小,但可引起严重肝损害;MMI有一定的致畸风险,但肝毒性相对较低,因此,美国甲状腺学会(ATA)建议:妊娠早期(器官形成时期)首选PTU,妊娠中、晚期换用MMI。二者互换比例为:PTU100MG约等于MMI10MG。另外,为尽量减少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药物用量不宜过大,PTU最大剂量不宜超过200MG/天,以每天50~150 MG为宜,若症状仍难以控制,可以酌情加用心得安等药物。
如果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效果欠佳或有药物禁忌而不得不采取手术治疗,手术应选在怀孕4~6月(孕中期)进行,且术前应尽量将患者甲功控制正常。
三、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可尝试停药
鉴于抗甲状腺药物(ATD)有可能通过胎盘影响到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同时考虑到孕妇可以耐受包括亚临床甲亢在内的轻度甲亢,因此,最新的2018版《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推荐:甲亢妇女在药物治疗期间怀孕,如果病人ATD用量不大且病情控制良好,可以暂停ATD,但停药后要注意密切监测甲功。如果FT3、FT4正常或接近正常,可以继续停药;若停药后,FT3、FT4增高,甲亢症状加重,则应继续服用ATD。
与普通甲亢患者不同,甲亢孕妇可以吃加碘盐,但无需额外补充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这是因为碘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原材料”,当胎儿的甲状腺逐渐发育成熟时,需要借助来自母体的碘元素来合成甲状腺激素,因此,孕期对碘的需求量是增加的。如果母亲因严格忌碘而导致碘缺乏,会造成胎儿的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
由于甲亢患者机体代谢率高,能量消耗大,对各种营养物质的需求量增加,所以,甲亢孕妇应该多吃些高热量(2500~3000千卡/日)、高蛋白(每天每公斤体重1.5~2克)、富含矿物质(钙、磷、铁等)及维生素(如维生素D)的食物,多饮水。禁止吸烟,不要喝浓茶、咖啡、酒等兴奋性饮料,尽量不吃辣椒、葱、姜、蒜等辛辣刺激性食物。
由于孕妇本身的基础代谢率及甲功水平就比普通正常人略高,因此,不必将患者心率、基础代谢率及甲功(FT3、FT4、TSH)等各项指标完全控制在正常范围。妊娠期甲亢的控制目标是使血清FT4/TT4处于正常范围的上1/3或者略高于正常范围上限。
甲亢患者怀孕属于高危妊娠,故应适当增加孕期检查的频率,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体重、血压、宫高、腹围、甲状腺功能、血常规、肝功、心电图、子宫B超等等,以了解孕妇甲亢控制及胎儿发育情况,胎儿有无甲状腺肿、生长迟缓或发育畸形。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甲亢孕妇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自我观察病情,经常数数脉搏、测测体重、统计大便次数等等,如果有心跳加速、大便次数增多、食量增加而体重不增等表现,往往提示病情加重,需要及时就医。
分别在孩子出生后3~5天和半月后检查甲状腺功能,了解有无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或甲减)。对“新生儿甲亢”可给予甲巯咪唑治疗,“新生儿甲减”可给予左甲状腺素片治疗。
传统观念认为,母亲甲亢不宜哺乳。但近年的诸多临床研究表明,只有极少量的药物会进入乳汁,乳汁中抗甲状腺药物(ATD)的浓度仅为同期血清药物浓度的10%,甲亢患者服用中等剂量(PTU<300㎎/日或MMI<20㎎/日)以下的抗甲状腺药物(无论是PTU还是MMI),产后哺乳是安全的,不会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也未发现粒细胞减少、肝功损害等并发症。
为安全起见,建议患者在喂完奶后立即服药,间隔3~4小时再行下一次哺乳,此时乳汁中药物浓度已经很低,对婴儿几无影响。切忌不要在服药后立即哺乳。